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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善而行已成习惯——记“沈汝波式的志愿者”、北戴河区道德模范志愿者队队长未淑云
2018-06-19

记者高扬

北戴河道德模范志愿者队伍的微信群响起来了,拿起手机,队长未淑云仔细翻看着队员们的留言。夏天的脚步越来越近,北戴河又将迎来旅游高峰期,每逢6月份,未淑云便忙着操持队里的各种街头志愿服务活动。

在同事眼里,未淑云是热心公益事业的“未大姐”;在她曾慰问过的武警部队中,这里的官兵亲切地称她为“双拥妈妈”;在资助过的贫困学子心里,她又是那个熟悉却不曾谋面的“未阿姨”……了解未淑云的人都说:“未大姐把帮助别人当成了一种生活习惯,无论谁有困难,她都会尽自己的努力帮一把!”

1976年,未淑云从内蒙军马场调到我市参加工作后不久,唐山大地震发生了,她主动参与到抗震救灾的队伍中。当眼前尽是断壁残垣和流离失所的受灾群众,未淑云尽己所能,把能捐的衣服和钱都捐了出去。从此,无论国家哪里发生灾难,捐款的行列里总会有未淑云的名字。“我是工薪阶层,也只能是从工资里挤出一些钱来捐款,钱虽然不多,但代表着一颗火热的心,能帮助别人,自己感觉很充实、幸福。”未淑云说。

提及热心助人的初衷是什么?未淑云淡淡一笑称:“那是根植于儿时的梦想。”未淑云出生在内蒙古大草原上一个普通牧民之家,因为小时候家庭困难,她经常因为没有学习用品而发愁。那时的未淑云就有一个小小的梦想,长大了,有能力了,要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

每当听到有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时,未淑云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慷慨解囊。

1984年,北戴河区成立幼儿园,当得知有些孩子因为家庭困难而不能入托时,未淑云的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儿,于是拿出当月的工资全部捐给了幼儿园,从此,每逢“六一”儿童节,她总是准时把一个月的工资送到幼儿园。看着孩子们一天天长大,未淑云的心里就有说不出的高兴。1997年,报纸上刊登了河北省平乡县小学四年级学生路须强成绩优异但因家庭困难辍学的消息,未淑云当即给他寄去学费,并坚持资助直到孩子高中毕业;帮助北戴河实验小学学生瞿敖筹集医疗费;主动捐款资助患病无钱治疗的燕大学生……未淑云资助过的学子太多了,大部分都已不记得姓名。

“捐资助学已经成为一种习惯,自己小小的善举也许就能改变一个孩子的命运,给他们一个更美好的未来。”未淑云给自己设立了一个资助原则:“我资助过的孩子参加工作后,从不会主动联系他们,做好事不是图名图利,只是尽自己的力量让孩子们过得好一点儿。”

多年来,未淑云还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年春节,未淑云都会拿出2000元钱分别送到北戴河区民政局和残联,用来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至今,这件暖人心的小事她一直都在坚持。每年在“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未淑云都会主动去慰问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消防战士,组织志愿者们到部队进行慰问演出。正是源于用爱心积蓄起的浓浓拥军情,让驻秦部队官兵们感受到第二故乡的温暖,都亲切地称未淑云为“双拥妈妈”。

坚持捐资助教、慰问军烈属、资助困难职工、赈灾、捐款、捐物,未淑云的家里却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家电。家里人刚开始也曾埋怨过她,捐出的资金早就可以换换像样的家具和新房子,但未淑云总是说:“比我困难的人很多,更需要帮助,我多付出一点儿,值得!在帮助别人的同时,我自己也得到了快乐!”30多年来,在国家、省、市、区的希望工程、扶贫济困、赈灾、公益事业等各项活动中,未淑云累计捐款45万余元、捐赠物品十万余元。

2011年5月,北戴河区文明委建立了一支道德模范志愿者队伍,未淑云被推选为队长。7年来,未淑云带领着这支由道德模范、“五好商户”、先进个人等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在环境建设、秩序维护、关爱弱势群体等方面默默地奉献着。

把助人为乐当成是自己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未淑云先后荣获了“中国好人”“全国优秀志愿者”“全国最美劳动英模”“河北省希望工程20年杰出贡献奖”“河北省阳光使者”“河北省十大志愿服务标兵”等荣誉称号。尽管有多项荣誉加身,未淑云仍以一颗火热的心投身公益事业中,用小小的善举温暖着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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