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孙雪梅
6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辰彦主持,副主任高坤元、刘志新、刘文杰、徐宪民、曹玉宝、李忠田,秘书长杨守勇以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廉茹艳、孙国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华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恩泽,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同志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精神。讲话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思想新论述,全面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人大工作的讲话和全国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的精神,对凝心聚力、开拓奋进,加强和做好我省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开创全省人大工作新局面作出安排部署。
刘辰彦指出,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全市各级人大要勇于担当,更加主动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不断深化“不监督就是失职,监督不到位也是失职”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一线”意识、“火线”意识,积极主动做好监督工作,替人民用好监督权,维护人大监督的法律权威;要实施正确监督和有效监督,围绕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格按“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要求开展监督工作,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真心实意地帮助“一府一委两院”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切实做到真监督、真支持;要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以监督落实助推秦皇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刘辰彦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思想、新理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倍加珍惜宪法、法律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做人民的代言人、利益的维护者和实现者,推动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资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定。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和预算约束管理,切实控制政府债务规模,防范财政风险,确保债务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会议审议通过了《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秦皇岛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积极构建各部门参与、全社会覆盖、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会议指出,虽然我市“七五”普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深入推进法治秦皇岛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法治秦皇岛目标,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靶向治疗”,定期开展“回头看”,夯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有效落实。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为市人大常委会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并为立法咨询专家人才库成员代表颁发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