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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会议 刘辰彦主持会议
2018-08-31

记者孙雪梅

8月29日至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辰彦、副主任高坤元先后主持,副主任刘文杰、徐宪民、曹玉宝、李忠田,秘书长杨守勇以及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冯志永、廉茹艳、杨铁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新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华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恩泽,部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市政府、市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四市”战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主要计划指标完成实现“双过半”。但当前全市经济回升基础还不稳固,在发展后劲、节能降耗、外贸形势、区域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持续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抓好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做好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上半年,市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预算管理,积极组织收入,保障重点支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坚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增强财政增收后劲;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稳控政府债务资金,积极防风险保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审计部门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点工作,统筹审计资源,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报告揭示了一批违法违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但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审计问题整改,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审计,着力推进审计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审计接受人大监督的相关制度。市政府对审计工作报告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于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7年市本级决算。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2017预算决算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大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较好地完成了调整后的年度预算。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各项规定,深入推进依法理财;加强财政资金支出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各类风险管控;积极推进预算联网建设,完善财政监督体系。

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评议。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6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的评议调查报告,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成绩,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这次工作评议为契机,结合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和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并分别于9月底前、11月底前将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按照“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服务能力、改革政策上还存在一定问题。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机制;加强政策统筹,构建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报告。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我市开展了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工作,这是我省首次采取三项监督联袂开展、四级人大联动实施、五级代表联组参与的方式进行的大规模人大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评议、常委会满意度测评等多种监督方式,实现“法律巡视”全覆盖。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河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贯彻实施,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较全面地履行法律责任,解决扶贫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国家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基本到位,扶贫脱贫攻坚进入法制化轨道,取得阶段性成效。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法律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扶贫的社会氛围;加强扶贫信息管理,提高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能力;加强思想观念引导,激活扶贫主体内生动力;加强项目规划整合,提高扶贫产业发展质量;加强政策措施供给,扩大扶贫资金筹措来源和数量;加强民主监督,完善扶贫开发监督考核机制。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整治力度,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加强监管,形成防治大气污染工作合力;强化问题导向,依法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加强防治能力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注重舆论导向,提高全社会大气环境保护意识。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开展《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培训活动,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政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对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顿整改,有效净化了市场监管环境。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条例》的宣传和检查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健全企业发展保障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规范行政执法,营造企业“宁静经营”环境;完善市场监管制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

会议还审议了《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条例(草案)》。


编辑:郭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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