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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4个巡察组向十二届市委第三轮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2018-04-20

通讯员刘静洁刘燕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近日,市委4个巡察组向十二届市委第三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向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孟祥伟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就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据悉,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昌黎县和卢龙县部分重点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联动巡视巡察;第二至第四巡察组分别对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个市直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共个别谈话343人,调阅资料8475份,受理来电、来信、来访37件(次、人),约谈49人,明察暗访99次。共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问题278个,党员干部问题线索59件。3月15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3月29日,市委书记专题办公会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

市委巡察组组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在党的领导方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差距大,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推动工作有差距,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在党的建设方面,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干部管理混乱,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有发生,财经纪律松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巡察组发现的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组织整改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问题的整改工作。要对号入座,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要严格规范,扎紧管党治党机制笼子。既要有当下改的举措,也要有管长久的制度机制。通过巡察整改,解决问题、固化成果、倒逼改革、促进发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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