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磊
去年9月底,秦皇岛长谷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花63200元从山东德州沃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了2台电动观光车。没想到,电动观光车买回来后,多项要求达不到国家的质检标准,无法通过我市特种设备检验部门的检验,不但搭乘不了游客,反而成了没用的摆设。
秦皇岛长谷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和销售观光车的企业多次协商未果,要求其退还购车款并赔偿运营损失,被对方告知过了质保期限不能退款。长谷口公司维权近1年,事情依然没有解决。
“这不是摆明了欺骗消费者吗?”长谷口公司经理张建东表示,此事他一定要追究到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购买的电动观光车不能使用成摆设
9月7日,张建东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他说,去年9月,公司想买两台电动观光车搭乘游客,他在网上找到一家名为德州沃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企业。
“他们的网站看上去非常正规,在两个网购平台都有销售店铺。”考虑再三,张建东决定从这家企业购买。
2017年9月30日,张建东根据网站上的销售电话联系到公司负责人崔广银,花63200元从他那里订购了两台电动观光车。张建东与该公司签订了《观光车采购合同》,并交了2000元的订金。
10月1日那天,对方雇车把电动观光车送过来,随车带有观光车采购合同、购车收据和《德州沃玛车业有限公司电动观光车整车出厂合格证》。验完车,张建东去银行把其余的尾款汇了过去。
去年11月,张建东得知电动观光车属于特种设备,需经过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常运营。“我去办手续,工作人员告诉我材料不齐全。”他赶紧给崔广银打电话要求其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崔广银却说相关材料都已随车一同交付了,没有其余的可提供,一拖再拖,导致景区的电动观光车数月不能使用。
多次催要材料未果,2018年4月张建东委托律师向德州沃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律师函要求处理此事。之后不久,崔广银向他提供了德州富庆车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富庆车业的《新能源观光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等材料,并用传真发过来。这次提供的材料中的企业名称变成了富庆车业,并不是原来的沃玛车业。
随后,张建东再次向秦皇岛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递交上述材料,办理车辆检验手续。特检所的工作人员查验发现,他提供的德州富庆车业有限公司的材料存在诸多问题,多项要求都不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TSG N001-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甚至材料涉嫌造假。
多次协商未果,景区决定维权到底
如果不能通过检验并登记备案,就意味着花大价钱买的电动观光车成了摆设。张建东多次与崔广银沟通协商,要求对方尽快完善手续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对方却并不承认材料存在问题。
“多项标准都达不到国家的质检要求,如此质量的观光车怎么敢用?”张建东要求退车,让对方退还全部购车款,并赔偿公司运营损失。崔广银表示车辆已过质保期限,不能退车。
事情迟迟得不到解决,张建东委托律师向崔广银发了律师函,并于今年8月下旬向德州市武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
8月31日,武城县质监局的工作人员在微信上联系张建东并回复事情处理进展:经查询,德州沃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没有电动观光车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局执法人员多次走访并没有找到公司的生产场所,崔广银的手机多次拨打无法接通。
工作人员还告诉张建东,他们也对富庆车业进行了调查,该公司是2018年3月30日取得的许可证,在此之前未生产过观光车。经过多次走访调查,仍不能确定他购买的观光车是哪个企业生产的。
更让张建东气愤的是,就在他和记者联系的前一天,他在微信上联系崔广银,发现消息无法发送,这才发现对方把他拉黑了。
“我不信就没个说理的地方。”张建东说,他还将向上一级质监部门投诉。他相信,一定能找到说理的地方,维护合法权益。
当地质监部门介入调查
9月7日上午,记者从海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特种设备窗口了解到,张建东的公司的确向窗口递交材料,工作人员也在电脑中录入了数据。但依照相关流程,电动观光车需经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合格证明才能办理使用登记。然而,电动观光车在检验中发现诸多问题,多项要求达不到国家的质检标准,甚至车辆合格证存在造假的嫌疑。
随后,记者拨打张建东提供的崔广银本人的手机号了解相关情况,接电话的男子表示自己并不是崔广银,卖给张建东公司的电动观光车也并不是经他手售出的,情况他并不了解,很快,他就以信号不好为由匆匆挂掉了电话。
7日上午10点多,记者致电武城县质监局进一步了解情况。负责此事的一位姓肖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建东的投诉局里已受理,经过多方查找联系,9月6日刚联系上崔广银,并约他7日上午来局里配合调查,但对方现在还没过来。他表示,他们会积极落实调查中,一有最新进展会向张建东及时反馈消息。
9月10日下午截稿前,记者再次联系张建东,他表示目前还没得到武城县质监局对此事的最新反馈。
编辑:郭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