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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金融为民理念 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承诺书
2018-09-17

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升我市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共赢的良好金融消费生态环境。全市各金融机构利用“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暨“提升金融素养 争做金融好网民”宣传活动之机,向广大市民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包括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

二、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金融业务监管规定,规范金融服务行为,充分履行服务契约,诚信对待金融消费者。

三、遵守卖者有责原则,对所推荐产品涉及的风险或免责部分充分履行提示和告知的义务,确保消费者能够明确区分其代理销售的产品和自行研发的产品,不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掩饰产品风险的信息,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四、按照产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以适当方式公示有关金融产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标准,明确告知金融消费者费用收取情况,并方便查询。

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和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管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账户信息以及与其金融消费有关的其他信息;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外,不对外提供与客户信息相关的任何资料,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六、各金融营业网点将针对业务高峰时段,合理安排营业窗口和工作人员,增加自助设备,做好金融自助服务项目的宣传辅导,提高自助设备使用效率,有效解决堵点问题。

七、积极主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金融知识素养,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风险和正确使用金融服务的意识。  

八、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受理部门、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积极、妥善、快速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及时告知金融消费者处理结果。

九、坚持金融为民理念,自觉接受金融消费者监督,充分听取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十、以积极的态度和文明的形象,向金融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无论客户大小、业务多少,均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兑现服务承诺,保证金融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以上承诺,请广大金融消费者、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举报和投诉电话:0335—3996315

 

秦皇岛市各金融机构

2018年9月



编辑:郭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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