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旭伟
2019年底前,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近日,市教育局出台文件,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院)校、民办学校、市属及驻秦高校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根据河北省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我市生活垃圾成分特点,要求各学校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蓝色)、有害垃圾(红色)、湿垃圾(棕色)和干垃圾(黑色)四类。可回收物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张、废纸箱、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有害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湿垃圾即易腐垃圾,主要品种包括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干垃圾即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要求各单位按照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干湿垃圾分开存放、可回收物充分利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分类模式统一配置分类垃圾桶。市本级学校和北戴河全域学校2019年底前配建到位,全部更新。其他县区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启动配建工作,2020年底前配建到位。
据了解,市教育局已于今年3月开始启动开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教育,通过多种形式让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课程、进课堂、进头脑。目前,我市的63个试点单位中,海港区的迎宾路小学、第八中学,开发区的第四小学、开发区幼儿园,北戴河区的育花路小学,北戴河新区的第一小学,山海关的兴隆小学,抚宁区的金山小学,昌黎县的凤凰山小学,卢龙县的第三实验小学都先后在校园内开展了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并设置了分类垃圾桶。
通过教导学生成为垃圾分类的宣传者、践行者,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进而提高全社会“垃圾分类”意识,引导更多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养成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物尽其用、减少废弃的文明生活习惯,促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