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迅
近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因工作业绩突出,被省检察院评为“河北省模范检察院”。
12月11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杨燕渤接受记者采访,回顾了近年来全院的检察工作。杨燕渤表示,能取得这样的荣誉,是因为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拥有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的干警队伍,“我们院一直非常重视人才建设,2017年以来,共有5名干警获得国家级荣誉,8名干警获得省级荣誉,30多名干警获得市级或县级荣誉。”
干警的业务水平提高了,办案就能得心应手。截至11月20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今年共受理各类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25件161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的案件99件119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0件253人,经审查后提起公诉156件236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建立由检察长领办、指定专门办案人员承办的工作机制,已审查逮捕涉恶案件3件14人,受理审查起诉3件18人,提起公诉3件19人,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探索“检察+司法行政”“检察+社会组织”等未成年人检察帮教新机制,打造集心理疏导室、宣教室、询问室、讯问室、听证室等“五室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爱。
此外,卢龙县人民检察院还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杨燕渤介绍:“公益诉讼是一项新增的检察职能,比如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生案件时,检察机关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行职责。”前不久,卢龙县人民检察院从公益诉讼的角度出发,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网络订餐服务单位及第三方平台专项整治活动,实地走访297家网上经营的卢龙餐饮单位,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整改34家没有《小餐饮登记证》、没有实体经营门店以及不符合上线经营条件的小摊位,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将在相关行政单位和各乡镇设立“公益诉讼联络站”,通过人民群众收集案件线索,使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得到整治,同时积极宣传公益诉讼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