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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扩散条件不利,大气污染物排放累积 我市进入秋冬季防治攻坚阶段
2019-12-18

记者马朝

进入秋冬季节以来,污染天气增多,空气质量再次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小岛如何减少雾霾天?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12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在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暨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详细介绍《秦皇岛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攻坚行动方案》,并对2019年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查处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据介绍,自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以来,我市以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增绿为重点,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是今年以来气象扩散条件不利,加上散煤燃烧、重型柴油车污染和企业排放等导致污染物排放累积,一次和二次污染物叠加并相互作用,导致空气污染不降反升,截止到12月15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4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6%;达标天数261天,同比减少25天。为进一步降低我市重污染天气发生,减少雾霾天气对市民生活的影响,我市针对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特征,制定了《秦皇岛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攻坚行动方案》。

在今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集中打好六大攻坚行动,同时,通过严格落实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管控,采取提早启动预警响应,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等举措,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发生重污染天气的概率。争取实现到2020年将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力争下降3%,平均浓度达到52微克/立方米,力争达到51微克/立方米。

今年以来,我市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2019年,全市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432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48件,处罚金额3587.64万元。市本级共办理案件40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1件,处罚金额1337万元。查办《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24件,包括按日计罚案件1件、查封扣押案件6件、限产停产案件3件、移送公安14件。其中备受关注的秦皇岛方圆玻璃有限公司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控制粉尘排放案、河北天成化工有限公司卢龙分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案、昌黎县利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违反环评制度案、秦皇岛恩彼碧轴承有限公司没有加强精细化管理未采取集中收集等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排放案、抚宁县昌泽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非法排放水污染物案均已依法处理完毕,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扬尘管控、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秸秆禁烧、水源地保护等重点工作开展执法,力争实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减少,为赢得2020年蓝天保卫战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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