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高扬
12月26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本次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行为包含虚假宣传、添加剂超标、抽检不合格、无证经营等。
青龙双山子镇佳之源超市不正当竞争案。在全市“山寨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中,青龙市场局执法人员发现该超市销售的“承德杏仁露”的手提袋与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的“露露杏仁露”的手提袋图案、颜色、布局及代言人等高度近似,极易误导消费者。青龙市场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没收违法商品21箱、罚款1万元。
河北某大型啤酒厂生产的啤酒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经监督抽检,该啤酒厂于3月8日和3月3日生产的啤酒酒精度未达规定要求。市场局责令该厂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并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3.52万元、罚款11.03万。
昌黎县军昌粉丝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粉条案。经抽样检测,军昌粉丝厂于1月3日生产的粉条产品中,铝残留量239mg/kg,超过了200mg/kg的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市场局责令该厂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粉条1998公斤、罚款9万元。
秦皇岛某饮片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出租出借许可证案。执法人员于4月8日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把三间库房提供给宋某等嫌疑人进行库存饮片销售,并为他们提供资质证明、往来票据等经营条件。经调查,该公司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便利条件,涉嫌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市场局没收违法所得8万元、罚款24万元。
付某某涉嫌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在市场局与公安部门的联合现场检查中,发现付某某车库存放有缬沙坦氯地平片、缬沙坦胶囊等7个品种共计305盒药品,经核查发现付某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且有药品经营行为。付某某无证从事药品经营时间长,数额较大,且多为网络交易,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市场局于11月22日将此案移送至市公安局北戴河分局依法审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
我市某旅游开发区海水浴场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案。7月1日实施的《秦皇岛市海水浴场管理条例》中规定:“海水浴场应当免费开放”。某海水浴场无视政府法规,把某海水浴场划分成经营区和免费区,且沿海海滩均为经营区域,免费区设在偏远外围区域。对自带太阳伞、帐篷进入其经营区的游客,以沙滩维护费的名义,强制收取太阳伞150元/个、帐篷100元/个的费用,违反《价格法》有关规定。市场局责令当事人退还消费者价款,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业整顿并罚款80万元。
北京中联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防水卷材案。经举报,该公司在承包秦皇岛铂悦山小区防水维修工程项目期间,购买不合格防水卷材并准备使用。该公司行为存在主观故意性,性质恶劣,且案发后拒不接受调查取证。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市场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没收不合格防水卷材588卷、罚款32.45万元。
秦皇岛市某珠宝首饰公司商标侵权案。8月9日,市场局联合北京精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精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市内某珠宝首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扣押的商品进行了鉴定,结论为假冒产品。经进一步侦办,当事人有涉案商品202件,销售金额共计8934.56元,未销售的货值17.01万元。根据《商标法》规定,没收未售的侵权首饰187件、罚款60.08万元。
海港区日妆化妆品店涉嫌提供虚假检验检疫证明销售日本资生堂系列化妆品案。7月26日,市场局对海港区博维中央公园2-1-104室的日妆化妆品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经营场所查获尚未售出、未经批准、未经检验检疫的日本进口资生堂旗下品牌系列化妆品7种共计462件,总货值3.5万多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市场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未售化妆品、没收违法所得2040元、罚款10.69万元。
秦皇岛同盈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7月27日,群众举报该公司在“零食头等舱”项目中有欺诈加盟商、虚假宣传的行为。市场局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利用网络、宣传资料等对公司业务进行虚假宣传。本案当事人为牟取利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市场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罚款30万元。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原食药监、质监、工商、价监等执法资源,通过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全市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77件,罚没款近1300万元,有效规范维护了我市市场经营秩序。全年处理各类投诉举报件4.3万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调解消费纠纷1223件,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