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午,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曹某龙等8名被告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据悉,这8名被告人均于2019年10月前自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审理后依法从轻对其作出判决。
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4月以来,被告人曹某龙、李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解决矛盾及经营纠纷为由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以敛取钱财为目的,在山海关区多个地点开设赌场,在赌局中放贷等盈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法院认为,鉴于曹某龙等8名被告人系自动投案,且主动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在量刑上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宣判后,8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检察机关当庭表示不抗诉。
“逃亡不是出路,自首才是归途。”山海关区法院相关刑事法官表示,刑事案件尤其是涉黑恶案件的在逃人员应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