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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明:永葆军人本色 让信仰之光熠熠生辉

时间:2021-04-26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全国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办案标兵,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刘子明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采访中,如果不是亲眼得见,记者很难将公正威严而荣誉等身的法官,与眼前这位受访者联系在一起,他样貌清秀,语气平缓,和记者交谈过程中脸上始终面带微笑,眼中却透着军人特有的坚毅与自信。

刘子明,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2005年由河北海警支队转业至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工作以来,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三次,并获2009-2010年秦皇岛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称号,2013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军转干部,2018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20年被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他每年收结案都在200多件,结案率超过95%,2017年至2019年共收案748件,结案734件,平均结案率为98.13%。

“多年的军旅生涯对您来说意味着什么?”当记者提出这个问题时,刘子明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了,似乎心中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我觉得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组织性和纪律性,是参加工作以后始终伴随我的严谨细致的态度和坚定执着的信念。”刘子明说,法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判决书上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具备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对老百姓来说,那可能就是他的定心丸,他的生活希望,容不得半点马虎。”

在一起财产损害案件中,原告是卢龙县的一位农民,他在自家田地里盖大棚养殖蝗虫。2016年,村边修路,因施工部门没有考虑到新修道路的排水问题,一场大雨过后,大棚被雨水冲毁了,养殖的蝗虫死伤殆尽。这位农民将市政施工部门告上了法庭,一审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被告上诉到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手案件后,刘子明发现案卷中估算蝗虫卵价值的计算公式有问题,公式中估算每斤蝗虫卵有15000粒,而在算价值的时候却是用估算得出的斤数乘以每公斤200元的价格。刘子明用计算器按公式一遍一遍地验算,结果将蝗虫卵的重量变成公斤后与单价相乘,得到的数据竟然与鉴定结果相同。既然最后的结果能与鉴定报告的结论相符,双方当事人又没有对此提出异议,一般人可能会就此作罢,但是刘子明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还是拨通了鉴定机构的电话。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鉴定报告中的蝗虫卵价值确实是按照公斤计算的,唯一疏忽的是没有将斤与公斤的换算过程在公式中体现出来。这份鉴定报告做了有一段时间了,其间还经过一审,谁都没有向鉴定机构核实过这个问题。打消了疑虑,刘子明才安心。

几年前审理的一起山海关区某小区产权纠纷案件,当时购房人为图便宜,没有对房地产商相关资质进行核验,使得房地产商钻了空子,把因为债务问题已经被法院做了财产保全的房产进行二次出售,当法院打算依照法律程序对该房产进行拍卖时,遭到了100多户居民的集体抗议。“按照法律条文,我们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但是换个角度想想,如果咱是买房人,虽然我有失察的责任,但是我交了房款,每个月还着贷款,房子还没了,谁也接受不了。”面对这个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难题,刘子明一边安抚买房老百姓的情绪,一边和山海关区政府沟通磋商,最后找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保住了购房人的房产,又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传统观念中,法官从来都是庄重严谨的法律执行者,“公堂之上 定纷止争”。其实,在威严神圣的背后,刘子明也有“铁汉柔情”的一面——有些案件,即使双方对簿公堂,也仍有缓和的余地,有调解的空间。“调解也有技巧,需要抓住审理中的每一个可能让双方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的环节。”刘子明说,在严格审判流程管理的基础上,讲究诉讼调解的方式方法,尤其是提前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法制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通过调解化解双方对立情绪,才能保证诉讼调解的质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还能提高审判效率。

2020年2月份,家住我市海港区的王老伯(化名)打车时,因路线问题与出租车司机发生肢体冲突,随后他自感肩膀受伤前往医院进行检查,并要求出租车司机赔偿检查费医药费等各项费用,而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始终不能达成一致,一审判决后,王老伯不服判决,上诉到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样的纠纷结合证据走法律程序,对法院来说是最简单的,但很有可能造成当事人双方都不满意。为此,刘子明几次找到王老伯和出租车司机“左拉右拽”,这边往下压,那边往上抬,到最后更是一百元两百元地撮合,经过一番长达几个月的“拉锯战”,双方终于达成了共识。像这样的调解,占据了刘子明很大一部分工作时间。“有时候我们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有时候又要兼顾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用公正的心态,恪守原则,进而达到一个当事双方都满意的结果,这是我们法官所追求的。”为此,刘子明经常利用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时间走访调解,一次不行就两次三次,而家里的事儿他从来都顾不上,接送孩子,照顾老人,这些重担都落在了妻子身上。他说,参加工作这么多年来,感觉最对不起的就是家人。

当然,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刘子明经手的不仅有“家长里短”的平常事,更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2016年3月,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全省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简称方圆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作为主办法官,刘子明多次深入方圆公司做工作,使他们认识到了非法排污的危害性,表示愿意主动进行整改。他又与中国绿发会沟通,使他们同意企业先进行整改,结束后再继续本案的审理。在他的推动下,方圆公司投入3600多万元,引进两套脱硝脱硫除尘设备,并对生产工艺进行了改造。2018年4月,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令方圆公司赔偿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损失154.96万元,支付至秦皇岛市专项资金账户。该案的审理,不仅惩戒和教育了环境污染企业,还向社会宣传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理念,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和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该案2018年被评为“全国十大环境资源审判案件”,同时被中国法学会评为2018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2018年是军队和武警部队开展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关键年,刘子明为服务保障好该项工作,带领全庭人员加班加点,分工协作,全力推动涉军停偿工作的开展。在审理某部北戴河疗养院与某公司租赁合同案件中,他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争议双方由不理解到相互理解、相互体谅,最终签署了调解协议。经过努力,两级法院受理的56件涉军停偿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审结,做到了确保军队财产不流失,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因涉军停偿工作表现突出,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19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同时,作为秦皇岛市“双拥”工作联络人,刘子明积极推动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涉军案件审理机制,为涉军案件立、审、执建立绿色通道,民一庭还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合议庭,由刘子明担任审判长。2018年,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中部战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退伍军人,刘子明始终保持军人的革命本色,发扬军人的优良作风,退役不褪色、转业不转志,始终保持对党的感恩心、对人民的责任心、对法纪的敬畏心,积极为中心工作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正义之剑和信仰之光在忠诚与坚守中熠熠生辉!(记者郭宝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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