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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1332”审档工作法 夯实退役军人“阳光安置”基础

时间:2023-07-03

近年来,秦皇岛市坚持“阳光安置”办法,突出档案审核这一关键环节,积极推行“1332”工作法,不断改进细化档案审核流程,明确档案审核责任,为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成立“一个小组”,强化组织保障

把档案审核工作作为退役军人“阳光安置”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和驻秦部队等单位组成的军地联合审档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档案审核工作;小组下设两个审档分组,负责具体档案材料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并反馈部队完善档案材料;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确保审档工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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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三个明确”,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明确责任。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人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审档工作组织性、严肃性。

二是明确任务。针对退役军人量化赋分、安置地确定、入伍退伍手续、各职级晋升材料等档案要件逐项审核清查,重点对其在部队服役的年限、奖励和表彰情况、残疾等级、艰苦边远地区和海岛服役时间、受处分等档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别认定,确保档案材料全面、完整、真实。

三是明确标准。以“零失误”为目标,从严格工作程序着手,逐人逐项审核确定,每卷档案材料都注重前后印证,来自同一部队的档案注重互相比对,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

抓实“三个环节”,优化工作流程

一是审档前抓业务培训。按照《退役士兵档案移交审核工作规程(试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秦皇岛市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集中对审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晰档案审核的基本流程、政策规定和标准要求等内容。

二是审档中抓标准落实。通过制定《退役军人档案主要内容及分类表》,细化为入伍材料、党团材料、军衔职务晋升材料、士官材料、奖惩材料、伤病残材料等9大类、22个小项,采取逐人审核、交叉检查和难题会诊相结合的办法,逐人逐项对照,先后开展两轮审查认定。重点审核档案信息是否准确,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档案内容是否客观、真实,是否存在缺件、漏项、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反复对比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三是审档后抓问题整改。对档案中填写错误、漏填漏章等问题,联系部队出具情况说明和批注;对履历材料不全、学历学籍材料缺失等问题,联系部队、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对立功受奖材料不全或三等功表彰3次以上的情况,联系部队再次确认表彰真实性。

建立“两个数据库”,强化档案信息管理

秦皇岛坚持“审核一本档案、完善一人信息、入库一名安置对象”,制作退役军人电子名册,对审核的档案材料按照数字化要求进行拍照电子保存,形成档案图片资料;同时参照往年做法,将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在纸质花名册上登记,建立电子、纸质两个数据库,确保数据长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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