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洗凡]
李洗凡 (1922-1944.6),女,原名李春华,卢龙县卢龙镇二街人。
1938 年毕业于卢龙简易师范学校,在该校附小任教。任教期间,伪县长之子欺辱穷人家学生,险出人命。她严厉处罚伪县长之子,并命其向受辱同学道歉,因而得罪了县长及校方。1942年春,她赴虎头石小学任教。秋,冀东军分区十二团一营开辟滦东抗日根据地,驻虎头石村。李洗凡白天给学生上课,晚上教唱抗日歌曲。1943年初,村里建立民兵组织,队长朱志华和区教导员靳志国决定把了解敌情的任务交给她。她冒着生命危险,利用各种方法巧妙地侦察敌情。同年3 月19 ,她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后,她改名为李洗凡。寒假后,联合县委分配她做妇救会工作,后被派往燕河营一带工作。
1944 年6月,敌人纠集各据点日、伪军进行扫荡,妄图摧毁区、村基层组织。在艰苦的反“扫荡”中,李洗凡主动要求到最危险的地方去工作。在四区燕河营一带开展妇救会工作中,白天组织群众坚壁清野,晚上进村搞宣传、发动。19日,在花台不幸被捕,敌人企图从她口中得知联合县机关、兵工厂设置等情况,多次对她进行严刑拷打,软硬兼施,李洗凡挺胸昂首,横眉冷对,在刑场上,她痛骂敌人,誓死不屈大义凛然,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坚贞不屈的英雄气概。敌酋佐藤无计可施,恼羞成怒挥起战刀,李洗凡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壮烈牺牲。
供稿来源: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摘自《秦皇岛英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