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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文明养犬共建美丽家园 我市举办依法文明养犬在行动系列宣传活动
2018-04-04

记者孙雪梅

为深入贯彻落实《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助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4月3日上午,由市公安局、团市委联合主办的“和谐社会·有你有我——依法文明养犬在行动”系列宣传活动在人民公园拉开帷幕。活动通过展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依法文明养犬知识,便于养犬人更直观地了解依法文明养犬的注意事项。

据了解,《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实现了“两少两升”,即城市区流浪犬大幅减少,涉犬投诉正在逐渐减少;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明显提升,社会各界对养犬管理工作的满意度逐步提升。3月16日,市公安局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治理犬患专项行动的通告》,要求广大居民于4月30日前,主动办理《养犬免疫登记证》,并严格遵守限养规定和养犬行为规范。5月1日以后,公安机关将会同农业、城管、市场监管、交通、房管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治理犬患专项行动,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从严查处,对违规犬进行集中收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进行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有权进行批评、劝阻、制止、举报和投诉。公安、农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投诉、举报应当及时登记处理,并为举报人、投诉人保密。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市农业局举报电话:3606942(工作时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3652524(工作时间);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市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3234315(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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