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东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保稳定作用,助力“双创双服”,日前,市人社局为我市10家企业发放了2017年度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资金9066.38万元,专项用于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据悉,2017年11月,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继续使用失业保险金,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帮助企业摆脱困难,稳定就业岗位。享受稳岗补贴政策企业的范围和条件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已连续缴费1年(含)以上且无欠缴,上年度裁员率不超过4.5%,且2017年以来属于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大气污染工作涉及企业以及脱困升级中对当地经济、就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2017年至2020年只能申请一次。
稳岗补贴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为基数,连续缴费1年(含)以上5年以下的企业,按参保人数50%计算,补贴6个月;连续缴费5年(含)以上的去产能企业,按参保人数100%计算,补贴6个月;连续缴费5年(含)以上的特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按参保人数100%计算,补贴12个月。
符合稳岗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向企业拨付资金。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2018年度援企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作为全市开展“双创双服”的一项重要举措,市人社局将全力把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纳入政策扶持范围,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调动企业承担稳定就业岗位的社会责任,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助力企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