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引玉
从10月份开始,我市降水量减少,气候变得干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全市各级防火办、各县区乡镇政府相应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11月10日,承秦高速抚宁北收费站附近大田,有极个别村民野外违法用火。正在巡查的森林消防队员立即上前予以制止,并对火情进行处理。
抚宁区森林消防队刘云鹏告诉记者:“我们巡查到这儿,发现地里有两堆火正在燃烧,冒着挺大的烟,队员们立即把火扑灭,然后将点火人移交到大新寨派出所。”
抚宁区防火办副主任岳文海说:“进入森林防火期后,我们加大了对野外用火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见灰查、见火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
榆关镇肖庄村朱某某、李庄村冯某某烧果树叶,公安机关对他们各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大新寨镇宣各寨村刘某某、安屯村刘某某烧杂草,各被罚款500元。
目前,市防火办组织市直专业队分成12组对全市重点林区展开防火巡查,一旦发现有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
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副主任张钧淇介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全民防火的氛围。继续加大野外用火的巡查密度和打击力度,对已发现的有野外用火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市森林防火办提醒:燎荒、烧茬子等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不仅影响空气质量,而且极其容易引起火灾。2011年我市发生的“4·12”火灾就是由于村民野外违法用火引发,损失惨重,教训深刻。火灾无情,警钟长鸣。
编辑:郭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