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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 主动作为 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回顾
2019-01-22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有效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圆满地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新时代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坚持服务市委决策,立法质量数量在全省位居前列。《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秦皇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秦皇岛市长城保护条例》等3部法规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全部正式实施;《秦皇岛市海水浴场管理条例》《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等2部法规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8个预备调研项目稳步推进。

科学选择立法项目,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立法项目建议32项,坚持服务大局、突出特色、急需先立,科学选择立法项目,认真编制立法计划规划(建议草案)。通过在秦皇岛日报和市人大网站发布公告、组织召开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再次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正式草案。经市委研究批转,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2017-2021年)于去年2月正式印发实施。

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推动立法工作有序开展。2018年4月18日、10月29日,分别组织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和立法工作调度会议,推动全面如期完成2018年立法任务并积极谋划2019年立法计划。《秦皇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7月1日正式实施,《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的若干意见》8月2日由市委办公厅转发执行,为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奠定了基础。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认真做好法规草案审议工作。2018年,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在法规草案审议修改过程中,严把征求意见、核心条款和法制统一“三关”,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立法调研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多次组织起草单位、政府法制部门和专家组集体会商研究;把不抵触作为开展地方立法的底线,逐条严格审查,有力地维护了法制的统一。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3部法规均获全票通过,《秦皇岛市长城保护条例》被推荐为2018年全省“十大法治成果”参评成果。

坚持开门立法,积极搭建社会各界参与立法工作的平台。发挥燕山大学等3个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作用,加强地方立法咨询专家人才管理,形成高校学者和立法专家参与地方立法常态机制;在全市首批确定了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广大基层单位和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和渠道更加畅通;坚持高校法学教师和优秀毕业生到立法岗位挂职锻炼和实习锻炼制度,实现了法学教育和立法实践相结合、共促进的双赢局面。

大力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严格维护法制统一。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对市政府报备的1件规章和10件规范性文件通过法律专家审、相关工委审、法工委审的“三审”方式,对文件的主体、内容、程序、技术等方面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通过网络报备与纸质报备的双轨并行,完成了省人大备案审查机构布置的电子报备工作。

突出重点 推动新时代人大内务司法工作不断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报请市委同意,酝酿作出《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组织开展了专题考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形成了决定(草案)文本。2018年10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表决通过了该决定,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按照市委部署,联合代表人事工委组织面向全市50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征集扫黑除恶案件线索和工作意见建议。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组织开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促进执法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打击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乱”“停车贵”等问题,组织开展了《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督促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评议调查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深入市、县(区)两级法院听取汇报、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调查,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力推动执行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努力保障良法善治。结合督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组织开展了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专题视察。协助省人大开展了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专题调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认真做好《秦皇岛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为促进法治秦皇岛建设做出不懈努力。

积极探索创新突破 努力提高人大财经监督工作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完善制度设计,不断创新人大财经审查监督方式。一是强化财经监督制度建设,加强全口径预算监督管理。出台《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定《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的实施办法》,首开地级市制定安全生产监督办法的先河。二是推动政府完善预算管理规则。制定并出台了《市本级预算审查文本(试行)》和《部门预算审查文本(试行)》,进一步完善了符合我市实际的预算审查监督标准体系。三是健全审计整改监督机制。制定了《对市政府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实施办法》,分别对2016、201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围绕重点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工作。一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用三个月时间,采取省、市、县联动的办法,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随后又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较好地促进了我市营商环境的优化。二是深入开展质量强市调研,起草了《关于我市质量强市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对政府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摸清了全市企业国有资产底数和经营情况,督促政府规范和提升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对我市存在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主体责任没完全落实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推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突出监督实效,深化对计划预算的初审工作。一是坚持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工作,年初对计划预算的编制工作采取专题调研和集中初审相结合的方式对计划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了初审,为人代会批准这两个报告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审查,年中我委采取专题调研、座谈等方法,对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初审,为了审的细、审的透,由原来的合并报告分别形成计划、预算两个审查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翔实依据。三是严格预算调整工作,采取集中初审的形式加强对新增政府地方债务资金预算调整情况的审查,提出了多条管好用好债务资金的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提供了有力依据。四是加强决算监督,在依法审查2017年决算时,单独对审计报告进行初审,形成的审议意见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监督水平。一是服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年召开多次专委会全体会议,为财政经济委员会监督职能的发挥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在扎实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筹划我市及各县区的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已于年底前完成了省市县三级的预算初步联网工作。三是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组织了专题培训,分别从预算审查监督、预算绩效管理、人大财经委工作和财经委委员履职要点等方面进行了学习,大大提升了全市财经委委员的履职水平。

聚焦乡村振兴 助推“三农”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

聚焦“三农”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立法工作开展。生态立市、立法先行,为促进我市沿海防护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法保护和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我委把《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条例》的立法初审列入年度首要工作。制定了严谨的审查工作方案,细化了审查程序、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深入到沿海涉林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徒步踏勘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依照立法程序顺利完成了条例草案的初审工作,推动了立法工作的开展。

聚焦生态立市战略,推进地下水资源有效利用。为全面推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加强我市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与利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立市战略的实施,组织了对我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与利用情况调研活动。提出了树立经济社会发展一定要与水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的发展理念,强调要提高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效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把地下水资源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落到实处,为我市科学合理开发、使用、调节地下水资源提供了参考。

聚焦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品牌农业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有效途径,为推动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发挥品牌建设在农业发展和市场经营中的引领作用,提高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开展了对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情况的调研。提出了坚持规划引领,提高品牌建设意识;坚持全局推进,提高品牌建设系统化水平;坚持统筹协调,提高品牌建设整体化水平;坚持企业为主,提高品牌建设主体核心竞争力;坚持政府推进,提高品牌建设工作水平的意见和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形成了审议意见,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开展。

聚焦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海水养殖业健康发展。为推进我市海水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不断适应海洋环保新形势、新要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我市海水养殖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突出临海优势,发展精品海水养殖业;突出环保优先,发展生态海水养殖业;突出规划引领,发展现代海水养殖业;突出管理服务,发展安全海水养殖业的建议。推进了海水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聚焦脱贫攻坚,推进法律监督取得实效。积极参与了省人大组织的“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工作。制定了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逐条对照《河北省扶贫开发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了6大类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进法律落实的建议,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印发给市政府进行整改,使我市脱贫攻坚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轨道。

贴近民生抓监督 努力做好人大教科文卫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注重工作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目标,推进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激发文化产业的发展活力,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组织开展了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调研,针对存在的政策环境有待优化、产业投入总量少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政府以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举措破解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难题,为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持续关注民生,推动为民工程落实。基层医疗保障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自去年开始实施基层医疗机构达标三年计划,为促进政府破解难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工委组织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深入了解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围绕基层医疗机构专业人才短缺,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还不完善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更加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

找准切入点,优化基础教育资源。教育资源供给工程是全市人民普遍关注的重要民生工程,为促进政府树立问题导向,补齐发展短板,提高基础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我市基础教育学校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了解。针对存在的学前教育相关政策落实还不到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普通高中教育改革有待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促进政府正视存在的不足,积极统筹协调,切实解决基础教育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聚焦民生热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为回应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结合跟踪督导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组织市人大代表对我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实地查看了餐饮、生产、流通企业食品安全追溯工作开展情况,详细了解食品检验留样、农残检测、追溯信息上传及扫码查验等情况。围绕如何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追溯平台推广应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有效地推动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程,提高了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

适应新形势 全力做好人大建设环保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建设环保工作委员会

深化监督,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一是根据环保法每年年审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要求,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二是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对市政府落实《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意见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制定《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暂行办法》,推动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五是服务发展大局,关注地方铁路布局规划,组织市政府、市发改委、市规划局、铁路部门召开了铁路布局规划座谈会。六是连续跟踪监督旱厕改造工作,围绕规划、布局、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七是督促我市承办河北省第二届园林博览会筹备工作进度,视察园博会筹备工作。八是持续开展医疗废弃物处置监督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九是对我市贯彻落实《秦皇岛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主动作为,完成地方法规初审工作。按照地方立法要求,我委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党组重点任务,认真研究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重点,从服务于全市发展大局且亟需解决的事项中选取立法项目。为确保立法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委提前介入、及时指导,适时开展海水浴场管理条例、市容管理条例等方面的立法前期调研,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先后与市海洋渔业局、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召开立法调度会,对立法方向、法条的内容提出具体要求,督促立法工作进展。《秦皇岛市海水浴场管理条例》和《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分别在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14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强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做好建设环保专委会日常活动的保障工作,组织委员们参加建设环保领域议题的各项调研活动。加强专委会与相关领域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委员参与专委会立法、监督、专题调研等各项活动创造便利条件,为他们知情知政、有效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完成未淑云代表提出的《关于增设城市公厕的建议》重点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

团结协作,积极配合人大系统活动。一是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秦的执法检查活动。二是配合省人大对《河北省绿色建筑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和《河北省实施办法》的修订调研。三是配合省人大做好全国人大大气污染执法检查工作。四是配合省人大来我市调研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依法履职尽责 努力开创民宗侨外旅工作新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扎实推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抓好决议的落实工作。2018年2月9日,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的议案的决议》。为抓好决议的落实,先后三次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落实决议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市政府高度重视决议的落实,积极探索创新,加快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步伐,旅游业发展质量有了明显提升,议案决议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搞好专题询问。组织常委会委员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对市旅游委后旅发大会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提出了保持旅发大会成果,持续推进旅游项目建设,为打造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创造条件;树立大旅游理念,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保障;实施“旅游+”发展战略,促进关联产业深度融合,为全产业链发展旅游提供支撑等意见和建议。

积极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创建。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对我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创建情况进行了调查。针对我市存在的对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创建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少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产业发展缓慢,经济基础薄弱;少数民族文化特色不明显,人居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提出了强化政府主导,提高村民自治,努力开创创建工作新局面;发展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让村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传承优秀文化,彰显民族特色,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等意见和建议。

不断督导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为保障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我委组织对宗教活动场进行了视察。建议市政府和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全面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对宗教场所要做到建管并重;消除隐患,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文化服务社会的独特作用,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促进宗教事务健康发展。

高度重视侨务外事工作。一是支持北戴河新区侨商产业聚集区发展,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对北戴河新区侨商产业聚集区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提出了加强宣传推介,营造创新发展氛围;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招商引资成果;加强政策支持,提供优质营商环境;创新侨务工作,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等建议。促进了北戴河新区侨商产业聚集区在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有新进展;在优化营商环境,扶持政策上有新举措;在贯彻实施侨法,为侨服务上有新作为。二是助力国际化城市建设,对我市外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强调要加强党委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支持经贸团组出访、侨务团组出访,不断拓展友城范围。提出要加强外事工作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国际化城市和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发展战略定位,以开放的政策体系和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为保障,进一步做好外事工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扎实做好代表人事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

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管理。举办了驻秦全国、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小组长和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主席培训班,增强了依法履职意识。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面。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建立人大代表工作微信群和人大代表信息管理系统,促进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履职能力。

深化“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在实现全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之家”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代表之家上档升级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增强使用效果,推进五级代表全部编组进家,开展上级代表联系下级代表、乡镇代表联系选民“双联”活动,进一步密切代表与选举单位、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畅通民意反映渠道,推行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组织驻秦全国、省人大代表对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企业转型发展等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在2018年召开的县区人代会上,实现了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全部专职配备;普遍设立法制、财经、城建环保、教科文卫等专门委员会;优化了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比例,全市75个乡镇全部配备专职主席,18个街道设立了人大工委并配备专职主任。

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先后召开代表建议交办和办理工作推进会议,实行建议办理和落实“两分开、双评议”考核机制,既重办理过程,更重办理效果。坚持主任会议、工作委员会、代表小组分层督办工作机制,选择推动港城融合发展等5件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切实提高督办力度和办理实效,力促代表建议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收到的179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对建议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9.4%。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规范任免程序和表决方式。完善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后表态发言和审判、检察机关司法人员任前公示等制度。完成4次常委会会议的人事任免工作,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名。修改了《秦皇岛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全年组织向宪法宣誓仪式3场25人次。

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做好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

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人大信访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人大信访办公室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履职,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569 件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 1461 人次。坚持有信必阅,有访必接,仔细甄别,分类处理,保证了人大信访渠道的畅通。

注重做好接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维护社会稳定。人大信访办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积极帮助群众分析问题,指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引导群众正确维权。主动宣讲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讲人大常委会的地位、职责和作用,宣讲人大《监督法》等法规,让来访群众明理守法。同时,对情况复杂、问题不好解决、家庭困难、精神压力大的来访群众,注重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鼓励他们坚定生活信心,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增加正能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主动维护社会稳定。

以法治建设为主线,着力提升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对人民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转给相关部门和县区人大常委会,以便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向常委会领导汇报,并采取发函交办、电话沟通、请相关部门汇报等方式督办,推动和促进群众信访问题的解决。

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为人大常委会履职服务。人大信访办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同时,还深入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人大进行调研,定期从性质和数量上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进行分析,从中发现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并向人大常委会呈报《信访情况分析》,同时提出工作建议,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服务。

适时召开信访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体会,提高人大信访工作人员素质。召开全市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学习传达河北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意见、《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办法》《河北省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实施细则》《河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会议精神,交流工作做法和体会。与会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掌握了全国人大和省市委信访工作法规政策,提高了全市人大系统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奠定了基础。



编辑:郭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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