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闫钰
2月13日至2月15日,市委9个巡察组分别向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的4个市直部门、17个县(区)直部门反馈了巡察意见,同时,向4个县(区)委及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分别出席反馈会议、通报会议,传达市委书记孟祥伟在听取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有关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0日至11月23日,市委组建4个常规巡察组、4个联动巡察组和1个专项巡察组,分别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统计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等4个市直部门党组及其所属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对昌黎县、卢龙县、山海关区、抚宁区教育、医疗、农民养老、惠民政策落实等4个领域的16个县(区)直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所属单位开展了提级交叉联动巡察;对海港区人民法院开展了提级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共个别谈话507人,调阅资料26015份,受理来电、来信、来访171人次,约谈141人,暗访130次,发现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方面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的问题676个,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61件,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1月7日、1月24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虚化淡化,重视程度普遍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弱化、政治功能虚化;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干部政策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依然存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落实主体责任有偏差,全面从严治党效果不明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监督责任存在缺位或不到位的问题等。此外,4个县(区)教育、医疗、农民养老、惠民政策落实4个领域还存在对基层医疗机构监管不严,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问题;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不到位;项目建设不规范;在师德师风、学生品德、安全法制教育上用力不够,重升学率轻全面发展问题;有偿家教、违规收费等侵害学生利益问题;无证幼儿园长期正常经营;对养老机构管理缺失;对各项专项资金把关不严;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官僚主义现象等问题。海港区人民法院还存在提供司法保障意识差;党内政治生活不够健康;没有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干部调整处于停滞状态;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够坚决,关键环节仍存在系统性的廉政风险等。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期间,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强调,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推进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承担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积极主动抓好整改落实。要按照点对点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到位、建章立制到位、追责问责到位、防止反弹到位的要求,动真碰硬、持续用力,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真正落实落地,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市纪委、市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整改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有关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完全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决抓好巡察整改落实,深刻反思问题成因,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积极探索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警醒和鞭策,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同时,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制度、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编辑:郭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