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孙雪梅
为完善本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的顶层设计,规范居住房屋出租行为,促进居住房屋出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2月26日,市公安局召开《秦皇岛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就《办法》内容以及2018年以来我市居住房屋出租情况进行了介绍。
据悉,今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秦皇岛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市在培育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改善房屋租赁环境和治安秩序方面已完全步入了正规化、法制化轨道。2018年,全市新登记流动人口113174人,出租房屋13258户,发放居住证35352本。开展了“双实”清查整治行动,重点对流动人口集中、治安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地区、部位、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清查整治,共排查流动人口269969人、出租房屋71245间,破获刑事案件133起,查处治安案件70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15人,抓获逃犯12人。
我市制定出台规范居住房屋出租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将居住房屋出租管理纳入法治轨道,让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法律的框架内,更有法可依,规范双方的行为。《办法》实施后,对房屋出租的管理要求会更加严格。
《办法》在内容设置上共六章四十条,分别是总则、安全管理、登记管理、当事人义务、法律责任和附则。《办法》厘清了概念,明确适用范围;加强了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的共管共治;加强了对居住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明确了对居住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明确了当事人的义务;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编辑:郭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