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娜
2月25日至3月2日,昌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韩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重大涉黑案。这是秦皇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罪名最多、犯罪事实最多的涉黑案件,共涉及33名被告人、14项罪名、30多起犯罪事实及多起违法事实。
据昌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以来,被告人韩某某纠集许某、张某、刘某某、杨某某等人,在北戴河新区、抚宁区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人韩某某为首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组织人数众多,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其中韩某某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于某某、胡某、白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
据悉,此组织为维护其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大肆进行寻衅滋事、随意殴打谩骂他人、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社会危害极大。韩某某及其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实施了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串通投标、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帮助毁灭证据等犯罪行为;并实施了侮辱他人、殴打他人、拦截车辆、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被告人胡某、于某某、白某身为公职人员,涉嫌贪污、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并涉嫌串通投标罪。 公诉机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投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帮助毁灭证件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包庇罪、窝藏罪;强奸罪等14项罪名对韩某某等33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此案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历时6天,由33名被告人、39名辩护律师参与的庭审工作顺利完成。庭审共出动警力200多人次、参与保障人员100多人次,也是昌黎法院历史上庭审时间最长、参与保障人数最多的一次庭审。 昌黎县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
编辑:郭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