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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议事】事为民所想
2019-03-12

3月4日上午,市委书记孟祥伟到市信访局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对于信访群众反映6年多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问题,孟祥伟书记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向信访群众表示,将在3月底前为其办理产权证书,信访群众表示满意。(3月8日《秦皇岛日报》)

在这次接访中,孟祥伟书记强调了一件事很重要,各级干部应引起重视。他说:“要通过反思信访案件的教训,总结信访案件化解的经过,把当前的工作做好,从根本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增量。”这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希望和要求,要求领导干部对信访案件既治标更要治本,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的产生。按照这样的工作思路,在信访工作中,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不能停留在解决某一个信访案件上,不能满足于解决了某个信访案件,还要进一步反思,找出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然后“亡羊补牢”,在当前和以后的工作中正确履职尽责,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使信访案件没有产生的土壤和空间,这比解决一个信访案件更有意义。

信访案件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都有内在的原因。原因是什么?孟祥伟书记明确指出:“从已经发生的信访案件来看,大部分都与职能部门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密切相关,我们现在所做的,是在弥补历史欠账。”这个结论肯定是有事实依据的,也就是说,信访案件的产生,责任不在群众,主要是由职能部门造成的,这就更需要职能部门反思了。由于自身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导致信访案件的产生,最后还得由自己来解决,最后没有赢家,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党委政府的形象受到玷污,群众不满意,上级也不满意,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为此,职能部门要痛定思痛,吸取教训,把该尽的责任尽到,把该管的事管好,尤其要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

职能部门如何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孟祥伟书记讲了三种表现,这三种表现都会导致信访案件的产生。

其一,“事情做了一半就放下不管,成了‘半拉子’。”这就是不作为。可以想象得到,一个住宅小区项目,如果成了“半拉子”工程,预交房款的群众不能如期住上房,拆迁户不能如期返迁,老是租房住,这些受害的群众只能上访找政府解决。

其二,“稀里糊涂就签字盖章,被别有用心的人拿来当了欺骗群众的幌子。”这不是乱作为吗?群众看到有政府签字盖章的事项肯定相信,但最后发现上当受骗,能不有气吗?结果还是上访找政府要说法。

其三,“应该制止的不闻不问,在时间的长河里任由问题发酵,导致解决起来成本剧增。”这就是不作为加慢作为。应该制止的肯定是违法违规的事情,如果不闻不问任由发酵,必将损害群众利益,受害的群众必然找政府维权。

孟祥伟书记点出的这三种表现应该不是虚构的事实,在实际工作中肯定能找到“原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对号入座”,深刻反省,对症下药,认真整改,让这“三种表现”不再重演,由这“三种表现”引发的上访也就不再重现。


文/张汝明

编辑:郭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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