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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提示您如何精准网上举报
2019-03-18

为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机关网络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快捷、精准、有效举报,尽量避免多头、重复、无效举报,信访举报部门整合了网络举报平台,更好地服务群众监督,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秩序。

一、举报方式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12388举报网站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络举报已链接至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的12388举报网站。广大群众可登录“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www.qhdjw.gov.cn),点击“我要举报”,进入举报窗口。也可直接登录网址(hebei.12388.gov.cn /qinhuangdaoshi/),进入举报窗口。依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请您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选择向“秦皇岛市纪委监委、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抚宁区、卢龙县”进行举报。举报前要先阅读网上举报须知,然后勾选“我已阅读以上条款”,选择是署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点击进入后,可按照提示通过编辑文字、上传附件等形式进行举报。

二、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要应尽可能详细地写明被举报人(单位)的姓名、单位、职务等基本信息,被举报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如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知情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及违纪违法事项、主要依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违法金额等。对于被举报人涉及多项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分项逐条叙述。提供的证据材料可附后。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3.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请您按照被举报人属地和级别,选择相应的举报网站进行举报。




编辑:郭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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