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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礼遇好人 引领人人
2019-03-18

文/翟宏军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社会理应倡导的主流价值。“要让好人有好报”“不能让好人做了好事还受委屈”……群众的这些朴素话语,表达着关爱好人的真挚情怀。

近日,我市出台《秦皇岛市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实施办法》,针对“秦皇岛好人”设立重重礼遇,并且大张旗鼓地为好人“加冕”,就是要大力弘扬这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礼遇,再到帮扶,不仅给予好人崇高的礼遇,还为好人撑起制度的“关爱伞”;让“好人有好报”不只是一种道德认同,还成为一个长效机制。这样,好人就能“流血不流泪”,就能德者有得,好人频出,春风满城。

有人曾问:我们年年学雷锋,雷锋当初学的谁?答案就是身边人。正所谓“与善人游,如行雾中;虽不濡湿,潜自有润”,善行出发的原点,往往是身边可触可见的“道德光源”,点燃起持续不断、引人向善的精神火炬。可以说,身边好人就是人格化的价值观,就是活灵活现的主流精神。落实核心价值观、壮大主流精神,好人就是最好的教材与载体。而用看得见、能管用的制度守护好这些“道德光源”,无论对引导人们崇德向善,凝聚道德力量,还是对促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生态,都具有非凡的意义。

好人做好事不图回报,是好人的品格。让“好人有好报”,则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礼遇好人,更加突出好人的社会价值和优秀品质,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不可否认,即使不礼遇好人,好人还是会坚持做好事。但是,礼遇好人,不仅是尊重好人,它还彰显了一座城市对城市精神的重视程度,表现了一座城市对寻常市民的人文关怀。重视小人物的文明行为,让好人见到好处,这是整个城市的文明风气,是整个社会对好人的礼遇。这样的礼遇对好人是一种莫大的尊重,再微小的礼遇也是对好人做好事的肯定,能让好人更容易坚持做好事,继续践行文明行为,为城市传承文明精神。

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给好人以礼遇,不仅让这些温暖着社会的好人能从内心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形成能量互动的良性循环,而且在于形成一种价值认同和好人取向,催生出更多的好人,营造出关爱好人、争做好人的社会氛围和生成机制。它既鼓舞着被表扬的好人,还能在未被表扬的好人心中激起涟漪,促使他们争着做好人。甚至,在看到文明行为被肯定后,大家都感受到人生的价值可以从践行文明行为里得到体现,就都齐来做好人。礼遇好人,已不仅仅是对好人本身的尊重,还是对所有正在做好事的人、未来要做好事的人的尊重,是对整个城市文明行为的肯定和重视。

礼遇好人也是关爱我们自己。给好人以礼遇,表面看是对身边好人的善待,实质是对向善向上社会风尚的一种追求。当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态、人文情怀、生活理念、行为习惯,城市就能更加充满道德温度,文明会因每个人的奉献而水涨船高。

礼遇好人,弘扬好人精神,架起核心价值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教化于众的桥梁,我们必将踏着坚实厚重的精神基石,迎来文明富强的豪迈壮阔。



编辑:郭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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