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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4-04

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习惯,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机张建军私车公养问题。经查,2017年10月3日至10月7日,张建军使用单位加油卡先后三次为自家车加油101升共计649.8元。2019年1月,张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加油款已退回。

2.卢龙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站长刘宏宇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经查,2018年7月,卢龙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站对全站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直至2019年2月,刘宏宇仍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对此,刘宏宇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2019年3月,刘宏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抚宁区委老干部局主任科员周新桥违规配备、购买公务用车问题。经查,2013年12月,周新桥在负责原抚宁县物价局工作期间,该局未经审批备案、未经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采购,自行购买公务用车。对此,周新桥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周新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形势下,仍然政治意识薄弱,纪律观念缺失,心存侥幸,行无底线。这些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深刻警示我们“四风”问题积习已深,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必须要一以贯之、长抓不懈。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责任感。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针对查处的问题进行全面剖析、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提高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后仍屡教不改的,要依规依纪从严处理。要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一警百。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编辑:郭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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