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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司法程序“最后一公里”
2019-04-12

记者孙雪梅

3月11日,像往常一样,青龙满族自治县法院执行五组成员陈玉宝、穆阳、唐成、刘愿生一行四人早早出发前往执行现场。

当天要执行的是肖营子镇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该案的申请人是17名村民,被执行人为某铁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占用当地农民土地,对土地造成污染,经法院判决,村民胜诉,判决该公司排除妨害,并赔偿村民损失40余万元。在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后,某铁业公司法人始终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这个案子涉及农民的基本权益,必须高度重视,尽快解决,严厉打击拒执行为,不让群众在司法程序的‘最后一公里’失望!”青龙法院院长王新忠嘱咐执行五组成员要加快执行进度,早日让村民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在去往执行现场的路上,四人详细分析了执行现场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定应对举措。“两个人查看公司厂区,两个人找公司法人交涉。”到达执行现场后,四人合理分工,现场宣读执行通知书并告知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面对这样的情景,公司法人心生畏惧,立即表示愿意配合执行,执行人员便马上对厂区内的两台装载机予以查封。

出发前,执行五组早已查询过公司的银行账户,发现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如果拍卖装载机,一方面会耗费较长时间,另一方面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降低财产值。执行五组决定找到村委会,尝试和解途径解决此案。在村干部的大力支持下,部分村民表示愿意和解,某铁业公司法人来到村部与村民进行协商。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协商,当事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当时天色已黑,本该收队的执行五组考虑到部分村民因暂时不在村无法取得联系,为了保障每个村民的权益都能得到保障,执行五组又在全村显著位置张贴公告,村民看到公告纷纷说:“法院的人工作真不容易啊,这大晚上还在帮咱们想办法,有知道的得赶紧让他们跟法院联系啊!”

返程已经是晚上8点,执行五组成员回到法院,一碗泡面充饥后,再次拿出案卷资料仔细研究起来。根据之前掌握的情况,该公司名下有几辆辽宁牌照的车辆,四人又开始计划明天的辽宁之行。




编辑:郭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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