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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04-23

秦皇岛日报讯 为确保党的扶贫政策精准落实,保障脱贫攻坚关键时期顺利推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昌黎县安山镇卞新庄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唱荣文履职不力问题。经查,卞新庄村村民李某及其妻子于2011年开始享受低保待遇。在李某家庭收入变化后,唱荣文作为时任村主任,未按规定将该情况报告镇政府,致使民政部门未能及时掌握低保户动态情况。对此,唱荣文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唱荣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卢龙县双望镇石羊虎村村委会主任汪金满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亲属骗取危改资金问题。经查,2014年6月,汪金满在本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以隐瞒其岳父汪某真实收入、填报虚假材料的方式,帮助汪某骗取危房改造资金0.55万元。因其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汪金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青龙满族自治县大石岭乡副乡长汤小松扶贫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经查,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汤小松身为大石岭乡主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和写字洞村的包村领导,在指导该村谋划扶贫项目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对该村扶贫项目论证不够,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不深入,管理不到位,导致后期项目未产生效益,处于停产状态。对此,汤小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3月,汤小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当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禁而不止,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不收手、不知止,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夯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把保障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各级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动真格,出真招,确保扶贫政策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盲目决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聚焦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环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精准监督,精准执纪,严肃问责,以正风肃纪的实际行动护航脱贫攻坚,回应群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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