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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起安全生产领域 典型违法案件被通报 相关单位、责任人被处罚
2019-05-06

记者赵洁娜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4月29日,在我市安全生产领域典型问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应急管理局对我市查处的7起安全生产领域典型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

3月28日,市应急管理局对河北晓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未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考核情况;机床间电流供电系统无漏电保护装置,北侧大门无“安全出口”指示标识;装配间电源插座使用非工业插座;库房登顶直梯无安全护笼等隐患和问题。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月11日,开发区安监局在对秦皇岛正时乐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其存在个别空气开关无控制对象标识或无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变电室控制柜备用开关未挂“禁止合闸”安全标志,穿线管未封堵、穿墙线未穿管,沿金属墙板敷设的线路未穿管,自制简易控制箱无底板,电器元件直接装在金属墙板上;变电室电工用绝缘用品无检验标识(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等);现场一自制接线板接线不规范,接线板上口无断开点等隐患和问题。开发区安监局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其处人民币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月7日,昌黎县应急管理局对秦皇岛维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存在氨水罐区北侧踏步有杂物遮挡,不通畅;氨压缩机房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电源线套管未使用防爆接线盒等问题。昌黎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处人民币1万罚款的行政处罚。

3月15日,抚宁区应急管理局对秦皇岛佳盟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存在未在燃气管道总阀门处设立包括疏散路线、危险介质、危害表现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公示牌(板);蜡型车间燃气供暖取暖炉循环水泵电机未接地,配电箱操作通道堵塞,配电箱内开关无明显用途标识;蜡型车间现场使用的压缩空气管道未采用金属管连接(软管过长)等隐患和问题。抚宁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月12日,卢龙县应急管理局对河北天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卢龙分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存在压缩车间内可燃气体检(探)测器位置不当,不符合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不宜大于7.5m的国家规范要求,不能覆盖所有释放源;压缩车间较大等级风险部位未设立包括疏散路线、危险介质、危害表现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公示牌(板)等隐患和问题。卢龙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人民币7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月2日,青龙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对矿源矿业有限公司小头沟尾矿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存在尾矿库左侧排洪沟淤堵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青龙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给予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3月1日,北戴河区应急管理局对北戴河区开发区加油站检查时,发现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问题。北戴河区依法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郭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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