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康美思
日前,记者从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为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巩固2018年“惊雷”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成果,防止传销活动回流,我市出台2019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十个一律”的工作措施,推进打击传销工作。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以查处“中绿”“商会商务经济分享平台”等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传销案件为核心目标,严惩一批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全面铲除盘踞在我市的各类传销组织。
行动要求,凡是到秦皇岛组织传销活动的骨干分子和参与传销的人员一律逐人审查,对重要组织者依法立案侦办查办;凡是涉及传销人员聚集场所(包括广场、公园、酒店、车站、居住地)均严密监控,发现涉传人员一律依法审查;凡是抓获的传销人员一律由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录入传销人员黑名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填写保证书,对两次以上抓获发展下线15人的传销人员一律交由公安机关刑事处理;凡是传销人员的银行账户一律予以冻结,资金只进不出;凡是编印、销售传销资料的场所、店铺一律进行查封追查;凡是涉嫌为传销组织提供活动场所、“一日游”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进行审查,为传销活动提供的交通工具一律实行查扣处理;凡是为办理传销案件提供线索、举报传销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实施奖励;凡是涉传人员较多的小区一律给予曝光,对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依法处理,或者取消该企业的经营资格;凡是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使用的房屋一律实行查封、停水、停电,对出租屋房主依法处罚,为传销人员提供房屋租赁、介绍等服务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一律进行处罚曝光,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党员和公职人员把自有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使用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罚外,一律向纪委监委移交,进行问责处理;凡是为传销人员通风报信、说情的公务人员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登记备案、待查。
编辑:郭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