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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列清单”+“风险定级” 我市开展扶贫领域 问题起底调研活动
2018-05-15

通讯员杨一萍

为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取得扎实成效,近日,我市开展“找准风险点、对症促整改”起底调研活动,通过“开列清单”+“风险定级”扎实推进整改“回头看”“大起底”。

据介绍,此次“大起底”重点汇总研判去年以来各县区、发改、财政、审计等市直12家扶贫及涉农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巡视巡察交办、上级纪委交办、审计发现、信访举报等途径发现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按照问题涉及领域、违纪手段、作风表现三方面逐一进行梳理。

如何把问题找出来、亮出来?开列问题及整改清单,准确划分问题类别,将涉及领域划分为危房改造、低保五保、产业项目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一事一议”)及其他等五个方面;违纪手段划分为违反程序、违规分配、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截留克扣及其他等7种表现;作风表现划分为资金监管不严格、审核验收不认真、项目实施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走访帮扶不扎实及其他等六种类型。各相关单位在全面起底研判的基础上,如实填写《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自查自纠问题及整改清单》。

通过起底研判、梳理汇总,对每一类型问题的发生概率按照30%以上、10%至30%之间、10%以下3个区间划分风险等级。将发生概率在30%以上的定为高度风险,风险等级3级;发生概率在10%至30%之间的定为显著风险,风险等级2级;发生概率在10%以下的定为一般风险,风险等级1级。结合问题类型和风险等级,确定每一类问题整改的牵头单位(部门)及责任单位(部门)。为确保整改有力有序有效,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重点承担对牵头单位(部门)和责任单位(部门)开展调研、督导制定整改计划、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等责任,并如实填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计划书”》,其中,2级显著风险和3级高度风险必须包含制度机制完善、创新等根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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