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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 村支书私扣补偿款受处分
2019-05-28

通讯员谷地 董张慧

“我以为留下这4600块钱抵扣自己的工资合情合理,不想却违反了党纪……”近日,青龙满族自治县娄丈子镇朴杖子村党支部委员赵某受到党纪处分,为此追悔莫及。

此事还要从县委巡察组走访时说起。

“听说村里占用路灯杆都给补偿,咱们村路灯杆上架设线缆都好几年了,也没听说给钱呀!”“这线缆不是村里自己弄的,钱还不知道装在谁兜里了呢!”……不久前,县委巡察组在走访朴杖子村时,村民的议论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

巡察组随即向该村几名村干部了解情况。他们称此事发生在三年前,具体情况他们不知道,是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赵某亲自“运作”的,当时也有人问过他,他只说这事儿他做主了,此后也就再没人提起了。

村里的路灯杆上架设线缆,村党支部书记自己就能拍板儿?带着疑问,巡察组对赵某进行询问。

“当时有一个工程需要在我们村内架设23根线路杆,村里正好有路灯杆,合乎工程要求就用了,给了我们村4600元补偿款。”赵某说明了当时的情况。

“这23根路灯杆属于村集体所有,当时有没有召开‘两委’班子会?”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没召开。”

“补偿款呢?有没有入村里的账?”巡察组继续追问。

“没……没有。”赵某神情开始有些迟疑,“2013年、2014年经镇党委批复的由朴杖子村自行解决的应付给我的工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当时拿到这4600元,就想着用它抵顶了。”赵某说出实情后,羞愧地低下了头。

随后,县委巡察组迅速将问题线索移交给了县纪委监委。经调查,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纳入集体收入的线路杆补偿款据为己有,赵某受到相应党纪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近年来,我市巡察机构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把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聚焦重点,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一批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的突出问题。2017年以来,我市先后围绕加强基层党建、危房改造、农村低保、涉农政策落实等方面,对681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或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708个,整改完成698个。

“脚下有泥,心中才有底。”我市巡察机构负责人表示,我市已起草制定了《关于对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指导意见》。下一步,各县(区)党委将按照要求,陆续开展对264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俯下身子、深入基层,深挖群众的痛点,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



编辑:郭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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