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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传统思想 扩大改革效应 药品零售审批瘦身提速惠及全市新增135家药店
2019-05-30

记者王东 高扬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放管服”改革中的开创性举措。5月27日,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局获悉,去年以来,该局不断扩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效应,以便企利民为出发点,打破传统思想,积极推进药品零售审批瘦身提速,将零售药店开业的申报材料、审批环节、验收环节分别压减2/3,开业时间由原来3至6个月压缩至最快15天完成,大大节约了企业运营成本,全市新增135家零售药店享受到改革红利。

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市行政审批局成立之前,药店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是由原监管部门的3个科室分别审批的,也就是说,群众开办1个单体药店,从筹建、开办到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需要申报3套资料,进行6次现场验收,核发3个许可证和GSP认证,申报材料繁多、程序重复,往往需要3至6个月时间,不仅使办事群众重复往返奔波,而且增加了企业房租、人工等运营成本。

在接收该项业务后,市行政审批局充分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优势,扩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效应,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申请资料合为1套、许可证合并为1个,工作人员统一审查申报资料、统一核查现场,实现最快15天完成审批。

市行政审批局安全质监科科长王文武向记者介绍:“实现快速办结的背后就是坚持‘该放的放,该收的收’,打破‘行政权力只能放不能收’的传统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才能真正实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该局积极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将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一般性许可项目,向县区下放审批权限;同时将连锁药店内保健食品审批权限收回市局办理。通过审批权限的再优化、再组合,使全市所有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审批均实现了一窗受理、一门办结,再也不用让群众在县区局和市局来回跑。

在优化、再造审批流程的过程中,市行政审批局始终坚持将行政审批由坐等申请、事后指导,转向主动服务、事前介入,深受群众好评。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但不影响现场核查的,一律在现场核查补齐,避免群众多跑路;组织专家将验收标准中表述抽象、难以理解把握的地方进一步通俗化,使群众心中有数、便于操作;将验收标准和GSP认证标准提前在筹建环节发放,并用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远程指导,企业可先期修改,不仅延长企业准备时间,还大大提高现场核查通过率,加快企业办证速度。



编辑:郭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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