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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2019-06-06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成果。“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1.海港区白塔岭街道办事处行政办主任马志强私车公养问题。经查,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马志强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10次,加油金额共计1773.45元。2019年5月,马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巫岚镇张庄村党支部书记周柏松违规承办“寿宴”问题。经查,2017年2月,周柏松在某合作社食堂为其妻子承办66岁寿宴,宴请亲戚朋友91人,收受礼金1.25万元。2019年6月,周柏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返相关礼金。

3.卢龙县卢龙镇规划所所长王洪友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经查,2013年10月,王洪友收受张某两箱价值2500元白酒后,明知张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仍利用职务便利帮其办理危房改造相关事宜并通过验收,2014年1月,张某领取危改补助资金1.75万元。因其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4月,王洪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上述3起问题说明,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形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有的问题甚至发生在了党的十九大以后,是典型的顶风违纪。全体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自警、自醒、自重。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作风建设。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细抓实,抓好本单位、本地区、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敬畏纪律、严守规定、改进作风、推动纠正“四风”向纵深突破、向基层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查找一批问题线索,集中查处一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究一批失职失责行为,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


编辑:郭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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