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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条例精神 提高应急管理法制化水平——我市全面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巡回宣讲活动
2019-06-06

新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为落实省、市领导指示精神和省统一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依法治安工作水平,市安委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条例》宣贯活动,并组织巡回宣讲团,对市和各县区开展《条例》宣讲。

此次宣讲特别邀请省级应急管理专家常文江为主讲专家,深刻解读学习《条例》,通过巡回宣讲方式,以各县(区)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部门主要和主管领导,各部门和各行业企业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以及具体工作人员为普法对象,实现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级人员的宣讲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5场宣讲活动,宣讲受众人数达800余人。近期内,宣讲团将继续完成对其余5个县区宣讲活动。

6月5日,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集中宣贯活动,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张广主持会议。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主管负责人、主管科室负责人,分管企业主管负责人、主管科室负责人,中省属企业主管负责人和主管科室负责人150人参与学习。主讲专家常文江就《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立法特点等做了全面深刻阐述,对《条例》全文做了详细的解读。

6月4日下午,开发区举办《条例》宣贯培训会,开发区工委、管委领导,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消防重点单位、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共160余人参加会议。开发区管委副主任何华庆主持会议并做了动员讲话。

6月4日,北戴河区召开全区《条例》宣贯培训会。全区各镇、街、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开发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安监站长、科长、危化行业及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计100余人参会。

6月3日,海港区举办了《条例》宣贯培训会。全区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重点监管企业的负责人共计230余人参加了培训。

6月3日,山海关区举办《条例》宣贯会。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安全科室负责人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了宣贯会。

我市将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融合,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渠道,以及户外显示屏、公交和出租移动电视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全面宣贯,确保宣贯效果到位。

报道:石鑫   监制:任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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