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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 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06-28

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全市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力度,今年以来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扎实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市纪委监委现公开通报曝光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昌黎县龙家店镇政府工作人员李严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5年,李严在明知自家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48万元并非法占有。

2017年10月,李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后被移送司法机关。2018年6月,昌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有罪免处后于2019年4月受到降级处分。涉案财物已收缴。

2.卢龙县燕河营镇重峪口村党支部副书记潘学臣申报扶贫养殖项目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6年,时任重峪口村党支部书记潘学臣在扶贫养殖项目申报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该村13户贫困户通过虚假申报骗取扶贫项目资金4.42万元。因其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潘学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青龙满族自治县安子岭乡民政所原所长周保贵低保审核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10月,时任乡民政所所长周保贵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不负责任,在未对吕某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同意为其办理低保手续,致使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吕某享受了低保待遇。2019年3月,周保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反映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仍有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工作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甚至打折扣、搞变通,严重损害了基层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主动对照查摆,守住纪律底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站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全局高度,牢牢扛起扶贫脱贫重大政治责任,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推进各项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各级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深入排查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结合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深挖彻查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严不实和腐败等问题,以作风攻坚带动脱贫攻坚,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大以来顶风违纪的问题更要严查、快办、重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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