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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疗机构25种药品价格下降 确保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
2019-07-02

记者刘旭伟

7月1日早上6点28分,秦皇岛军工医院为一位住院患者开出一份医嘱,这份看起来普通的医嘱却让患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因为这是我市执行25种药品降价后价格的第一份医嘱。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7月1日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的25种药品价格下降,降幅平均达52%,最高降幅达96%。25种药品多为慢性病患者用药,其中精神类疾病药物4种,高血压用药、高胆固醇等心血管病用药10种,癫痫类1种,抗菌药1种,肝炎药物两种,抗肿瘤药物3种,镇痛药物两种,哮喘药1种,腹泻药1种。说起来,这25种药品降价得益于我省全面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据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去年四季度,国家组织了4+7城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各试点城市已于今年4月1日全部实施,试点成效显著。不久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相关通知,明确我省全面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成为全国第二个享受25种药品带量采购价格的省份。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均执行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根据我市公立医院2018年采购量的60%采购中选药品,预计可节约医药费用4531万元。工作人员介绍,药品集中采购是“挤出”药品水分的重要手段,是“四医联动”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有助于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实现药企、医院、患者、医保多方共赢,确保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下一步医保局将对平台运行情况、医保支付系统对接情况、药品配送情况等进行随时关注,确保25种药品销售顺利。



编辑:郭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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