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方闻怿
为加强我区纠正“四风”工作社会监督力量,不断调动全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纠正“四风”工作的积极性和参与性,进一步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我区决定聘请100名 “四风”问题社会监督员。
本次活动监督时间为7月1日至12月31日,将商请区人大和区政协推荐区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各30名(基层代表和委员,不含党政领导干部代表)、各镇(园区)推荐机关普通干部1名、村干部1名(非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镇级党代表1名(非镇、村干部)、各街道推荐机关普通干部1名、社区干部1名(非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群众代表1名、区委教育工委推荐一线教师30名、各区直单位推荐机关普通干部1名。区纠正“四风”办公室在以上推荐人员中随机选取100名作为我区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社会监督员,组织人员培训并发放纠风监督员标识。
据了解,本次活动的监督范围为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在污染防治、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全区重点工作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各行政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在服务群众中出现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在岗或者因处理个人事情、说笑、玩手机不受理业务等工作纪律问题;公职人员在服务群众出现的人为设置障碍、态度恶劣、吃拿卡要等问题;执行减税降费不到位以及违规收费问题;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和其他“四风”问题。
7月15日前可将海港区“四风”问题社会监督员统计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至区纠正“四风”办公室,电子版同时报送至邮箱。电子邮箱:qhdshgqjf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