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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诚信经营十三条》出炉
2019-07-18

记者刘旭伟

执法部门调查取证,罚款500元,停业整顿7天——出租车司机才某这段时间真是懊悔极了,受到这样的处罚源自他的一次拒载。近日,北戴河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旅游市场诚信经营建设的通告》,简称《诚信经营十三条》,对出租车拒载、沿街叫卖、招手揽客、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为加强旅游服务行业自律,打造文明友善、守信规范的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北戴河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诚信经营十三条》。“才某的拒载行为可以说是撞在了‘枪口’上。”北戴河区运管站站长赵会军告诉记者,当时才某在老虎石公园等活儿,一位游客想打车去海韵假日二区被才某拒绝,这一幕被暗访的执法人员发现,经过调查取证,确认了才某的拒载行为,对他依法处罚。 

《诚信经营十三条》在市场经营行为管理方面,要求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严禁通过虚假标价、使用“阴阳菜单”等手段进行价格欺诈;严禁通过缺斤短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恶意“掉包”等手段进行销售欺诈;严禁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严禁以任何手段强迫、变相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严禁通过尾随纠缠、沿街叫卖、举牌滋扰、拦截追车等手段进行招手揽客。团队游经营行为管理方面,严禁无导游证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严禁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带团服务;严禁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指定购物场所,强制旅游者购物或接受付费旅游项目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严禁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履行合同内容或擅自“卖团”等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严禁导游在带团服务中,以各种方式直接向游客兜售商品或欺骗、胁迫游客进行消费。交通运输服务行为管理方面,严禁出租车拒绝载客、途中甩客或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禁出租车口头议价,不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故意绕道行驶,不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等损害消费者经济利益的行为;未经交通运输部门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汽车载客经营活动。 

赵会军介绍,进入暑期后,他们已查处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75起,查处“黑车”15台。北戴河区旅游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徐宽告诉记者,他们已查处了8例无证导游案件,同时严查指定购物场所、擅自改变行程等行为。北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分局副局长张宇介绍,除了6月初处理的一起价格欺诈案件,截至目前,在执法人员高频率的严格检查下,还未发现第二起欺客宰客案件,“其实,这得益于近年来北戴河区针对餐饮、零售、出租车等行业欺客宰客行为的‘零容忍’。”张宇回忆,2015年是整治力度最大、最严厉的一年,那一年他们查处了70多家商家,这个数字在2016、2017两年降到了二三十家,而到了2018年只有17家。

今年北戴河继续大力推广诚信旅游、文明经营,《诚信十三条》中明确,将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屡犯不改的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对抗拒、阻碍执法、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执法要求的,按有关程序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采取行业禁入,限制乘坐高铁、民航等惩戒措施。并对外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4181111,以及各相关执法部门的电话:城管执法局4041580,旅游文广局4186110,交通局4041389,市场监管局4041251,公安分局59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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