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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儿真肥,网上买“鱼雷” 山海关公安分局破获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案
2019-07-30

通讯员张连升 苗贺杉杉 记者刘迅

如今,网购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然而有些东西是不能买的,一旦买了,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近日,山海关公安分局就破获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案。

2016年2月26日,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破获刘某华非法买卖、邮寄爆炸物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华依托微信向下发展微信代理商贩卖炸鱼鱼雷,通过天天快递、宅急送等寄递渠道贩卖炸鱼鱼雷3234次,涉及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炸鱼鱼雷数量达33554枚。

2019年5月13日,刘某华的下线炸鱼鱼雷代理商黄某被抓获,经山海关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侦查发现,辖区居民梁某与黄某在微信上有多次经济来往,有重大作案嫌疑。分局接到案件线索后,立即将这起案件立为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件,并对犯罪嫌疑人梁某进行上网追逃。经过1个多月的调查走访,于7月25日成功将梁某抓获。经审讯,梁某对2016年4月通过微信购买4枚特大号炸鱼鱼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梁某已被山海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办案民警介绍,梁某所购买的炸鱼鱼雷爆炸范围在2至3立方米之间,有一定的杀伤力,更加危险的是,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会标明邮寄品为易燃易爆物,运输途中很可能发生爆炸,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切勿通过互联网买卖易燃易爆物品,否则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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