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蕊
金戈铁马、岁月峥嵘,他从军25年;一肩明月、两袖清风,他秉公执法17年。40余载,王晋辉靠实干担当诠释着矢志不渝的“初心”。
“我父亲是老革命,参加过‘五四运动’。”受家庭环境的熏陶,加入中国共产党是王晋辉的信仰,也是家族的传承。
1951年,年仅18岁的王晋辉入伍参军,在军事干部学校受训后,一直从事机要工作。机要处的译电员是军队的耳朵和眼睛,掌握核心机密,这不仅要有一丝不苟的严谨作风,还要有对党的绝对忠诚。他把参军称为是“做勇敢的青年”。从那时起,他便把个人追求和国家命运紧紧相连。
在女儿出生4个月的时候,王晋辉接到上级命令,奔赴前线任指导员。面对生死考验,他坚信“革命理想高于天”,一定不能把“个人包袱”带到战场。于是,他给战士们作动员,互亮思想,审视生命的价值,抛开个人情感,时刻为保家卫国奉献一切。
王晋辉回忆,他和战士们终日不下战场,作战的地方年降雨量很大,雷电霹雳十分频繁,有时雷电火球滚得土都焦了,还有毒蛇出没、痢疾肆虐、水土不服,对面是敌人的炮火,身边是潜伏的危险。一些战友受伤、牺牲,他自己也几度与死神擦肩而过。
1976年,王晋辉转业被分配到市法院,分别担任过副庭长、办公室主任、庭长的职务。在审判一线,他是一名公平、公正对待每位当事人的“铁法官”。曾经,外省的一个青年和我市某企业打官司,青年胜诉后感慨:“这里我人生地不熟,本来已经做好输的准备,眼前的结果却让我意外和赞叹,我们的法官是公正的。”王晋辉回复:“任何判决都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遇到企图“找关系”向他行贿的人,王晋辉直接回绝:“你这官司若该败,给我金山银山你也得败;官司该赢,你即便骂了我你也会赢。”在他看来,法院是给人民讲理的地方,是社会正义的化身,作为一名法官,要做到人情说不倒、权势压不倒,永远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
风云激荡的革命岁月、热火朝天的建设年代、波澜壮阔的改革时期,王晋辉无论在什么岗位,不变的是对祖国的热爱、对党的忠诚。在部队,王晋辉立过三等功,带的连队被评为“四好连队”;转业后,他依然恪守初心,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模范执法工作者和转业干部先进个人等。
如今,86岁的王晋辉每天要看三四份报纸,一直关注国家时事。他经常叮嘱子女,为社会多奉献、少索取。出门散步,他也不忘捡起地上的垃圾:“趁我现在还能弯腰,算是为我们城市的创卫工作出一份力吧。”
编辑:郭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