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迅
8月2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消除枪爆安全隐患,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我市公安机关在19日开展了以“销枪爆 除祸患 保大庆 护民安”为主题的集中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
活动现场,民警将360支各类枪支及子弹进行集中销毁。这些枪支包括报废公务用枪,也包括今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收缴的以及群众主动上交的非法枪支。
据了解,今年是全国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第二年,我市公安机关围绕旅游旺季、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中心任务,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进行全力围剿。截至目前,共破获涉枪刑事案件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人,涉爆刑事案件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查处涉枪行政案件5起,行政处罚5人,涉爆行政案件9起,行政处罚单位9家;查处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案件21起,行政处罚8人,行政处罚单位13家;查处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7起,行政拘留6人,行政处罚1人;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8起,行政罚款58人;收缴枪支21支,子弹1653发,雷管51枚,炸药7.21公斤,导火线4米,易制爆危险化学品1625公斤,各类烟花179箱、双响100根、爆竹23000头,及时消除了枪爆安全隐患。
公安机关提醒,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时,广大市民可积极举报各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对提供涉枪涉爆案件有效线索的市民,公安机关将依据《秦皇岛市群众举报涉危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视不同情况,给予500元至10万元之间的奖励,并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举报电话:0335-110。
编辑:郭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