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铎
为切实加强旅游旺季交通管理,有效预防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反弹态势,为市民出行提供一个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8月19日,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组织警力在海港区秦皇东大街与富新路交叉口开展酒驾晨查行动。
当日上午8时30分许,交警二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秦皇东大街与富新路交叉口开展酒驾、醉驾晨查行动,在对由西向东行驶的津C0***7大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时,酒精检测棒提示“司机饮酒”,民警立刻将驾驶员带至警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民警随即核查了车上乘客,确认该车核载48人,实载19人。随后,民警将车上乘客转运,将驾驶员带回大队做身份核查。
经查,驾驶员张某,男,45岁,天津人。该大型普通客车系天津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所有。当天张某驾驶该车乘载上海游客从北戴河出发到山海关游玩。当民警问及司机酒驾的原因时,他懊悔地说:“昨晚和朋友聚会,多喝了几杯,谁成想今天还能吹出酒啊。”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张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