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迅
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要求,针对环境保护领域突出犯罪问题,从即日起至年底,市公安局环安支队将组织开展集中打击专项行动,广大市民可积极举报相关线索。
具体举报内容如下: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
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
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10倍以上的;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
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100万元以上的;
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的;
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2500株以上的;
非法捕捞、非法采砂以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
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市民可通过两种方式向公安机关积极举报。信件邮寄地址为: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65号,秦皇岛市公安局环安支队, 邮政编码:066000;举报电话为:0335-395080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