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旭伟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定等事项办理不出村,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等在乡镇和街道就能办理。9月23日,记者在市行政审批局召开的“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上获悉,我市即将出台《关于规范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32个政务服务项目下沉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
9月23日上午,海港区河东街道工人北里公共服务中心,张先生正给刚出生一个半月的孙子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孩子今天就准备去北京儿童医院看病,挺着急的。”张先生对记者说,今天他拿着材料先去给孩子上户口,接着就前往街道咨询办理医保的事项,街道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在社区就能办,“来了就给办了,没想到这么快。”社区的劳动保障协管员孙艳告诉张先生,一个小时后再去税务部门缴纳费用,孩子的医保就办好了。
社会保障、计生服务、民政服务……在工人北里社区这个不大的服务中心,好多事居民不用去街道就能办理。工人北里社区主任刘晓虹介绍:“我们设立了7个网格群,需要办理的事项在群里一次性告知,特别是在一些时间节点,例如该办医保了或者该低保验证了,我们会提前在群里发布,居民带着东西来社区办就行,减少了很多过程。”
根据《方案》,全市所有建制乡镇、街道全部建成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服务群众的主要办事平台。规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配备专(兼) 职代办员,免费为群众代办相关事项。承接审批服务职责较多、任务较重的经济发达镇和重点镇,可探索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
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务服务事项,接受政策咨询,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办理,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实现高龄老人生活补贴、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农机具补贴、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定、二孩生育证办理等个人事项办理不出村。
据了解,各县区正在积极推进辖区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力争2019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和规范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