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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确立重要节点安全提示制度
2019-10-12

为进一步确保重要期间生产安全,有效应对因季节更替带来安全影响,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印发《秦皇岛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研判提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在极端天气、旅游旺季、出行高峰、复产复工以及重要节假日、会议活动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灵活分析研判各节点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以网络媒体、纸媒体、广电媒体、户外宣传等为主要媒介,在事前和事中发布安全常识、安全警示、预警预测、救援知识等利于生产安全的各类宣贯信息,必要时还以传真、督导等方式对相关企业进行直接提示。自《办法》发布以来,累计在《秦皇岛日报》《秦皇岛晚报》等纸媒发布安全提示19条,秦皇岛电视台《天天安全》栏目13期,“秦皇岛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49条,在6000余台出租车播报标语口号,摆放展板、悬挂横幅标语、减灾海报2500余幅,发放手册15000余册、各类资料23000余份。


监制:任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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