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今年4月15日,我国迎来第4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
作为国家安全一系列法律的核心,《国家安全法》对保障我国保持长期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和生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安全法立法之路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1993年2月2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首部国家安全法。该法主要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工作方面的职责。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同时废止了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
2015年7月1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我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名副其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诞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都说国很大,其实一个家;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4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12339正式开通,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什么?
国家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维护国家安全,没有“局外人”,我们每个人都是主角。国家安全依靠人民,国家安全服务人民,国家安全就在你我身边!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我们个人都要履行起自身义务,如遇到下面的情况时,可以这样做:
发现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信息搜集时,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发现有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情报信息时,要立即报告;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要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等。
生活中我们可以这么做: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在微信朋友圈晒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能出现军事基地、科研院所等背景;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及时拨打“12339”进行举报。